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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譯司原稱翻譯室,於2015年3月改名翻譯[4]交際部建立起一支擁有數十個語種的交際翻譯步隊,除翻譯司承擔的以上四個語種外,其他語種義務由相幹地區司承擔。[5]
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際部翻譯司,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直接向導的工作機關[1][2]翻譯
工作本能機能[編輯]
駐香港特派員公署 · 駐澳門特派員公署
2 個分類:
- 正司局級單位
-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際部內設機構
- 負責國度主要外事流動、交際文件和文書的英、法、西、葡文翻譯工作;
- 承擔重大國際會議的同聲傳譯和多語種翻譯調和;
- 承擔機關英、法、西、葡文高級翻譯人員的專業培訓工作。
外交部翻譯司首要依照國務院和交際部給其確定的工作範圍,負責打點以下各項工作[1][3]:
參考文獻[編纂]
- ^ 1.0 1.1 翻譯司.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. [2015-10-24].
- ^ 交際部翻譯室紀事. 安青網. [2014-05-08].
- ^ 費正潮揭秘外交部翻譯真實狀態. 騰訊網. [2014-05-08].
- ^ 新期間中國外交決策範疇的新轉變. 中國共產黨新聞. [2015-09-22].
- ^ 外交部翻譯工作者.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際部. [2013-09-25].
外交部機構編制上級機構 主要官員 內設機構 派出機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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